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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自查!唇膏检出影响生育能力的违禁成分,一定要小心这些成分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29

一到冬天就开始全身干燥,除了身体需要保持湿润,嘴唇也是重点保护对象,一不小心就嘴角开裂出血。所以润唇膏成了很多人秋冬必备物品,但是因为存在吞食的可能,其成分安全问题值得关注。


近日,消费者报道检测了市面上畅销的14款润唇膏,检测项目包括MOAH/MOSH矿物油、苯酚等。检测结果显示,有两款唇膏国内进口及海淘两种版本均检出苯酚,但包括产品成分标签及进口备案信息中显示不含苯酚。同时,还有7款检出一定量饱和烃矿物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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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酚是一种常见的化学品,是生产某些树脂、杀菌剂、防腐剂以及药物(如阿司匹林)的重要原料。苯酚可以杀菌,像异丙基甲基苯酚就可以深入毛孔消除掉引起青春痘的细菌。但如果护肤品苯酚过量,直接影响可能会导致皮肤受损毁容等,间接影响可能造成女性生育能力低下,从而导致不孕不育等,严重的甚至出现肾衰竭等症状。


苯酚被欧盟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列为致基因突变物质、强皮肤腐蚀性和眼睛损害性(浓度≥ 3 %)物质。


因而基于苯酚的危害,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则将该物质列为禁用物质。由于氢醌和苯酚具有皮肤美白作用,常被非法添加到祛斑、美白产品中,进而引起消费者健康危害。


至于检测出的矿物油成分,却存在很大争议。


矿物油(MOH)是石油分馏得到C10~C50烃类化合物的总称,主要包括饱和烃矿物油 (MOSH)和芳香烃矿物油 (MOAH)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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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中,未经处理或轻度处理矿物油在一类致癌物清单中,矿物油、高精炼在3 类致癌物清单中。研究表明,长期大量摄取 MOSH 会导致人体蓄积,MOAH 中的部分物质则有致畸性、致癌性和致突变性,可通过人体的表皮渗透到血液中,人若长期接触或吸入,容易致癌。


欧洲消费者组织(BEUC)曽在2017年11 月提出建议,认为润唇膏中所含的长链MOSH混合物(碳分子数量由C16至C35范围)应少于10%。欧洲化妆品协会也建议,特定矿物油成分中C25以下的MOSH混合物含量不应超过5%。被检出矿物油的7款唇膏的限制都在建议范围内,因此安全风险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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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目前国际上还没有明确法例规管化妆品中矿物油物质MOSH和MOAH的含量。但国内大部分正规润唇膏的矿物油物质含量较少,正常使用安全隐患还是较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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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加大处罚力度


2020年6月29日,国务院公布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重点加强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中“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应当注册但未经注册的新原料生产化妆品,在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废弃、回收的化妆品或者原料生产化妆品。”属于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的特严重非法行为,最高可处以货值金额30倍罚款。


“使用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原料、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应当备案但未备案的新原料生产化妆品,或者不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范使用原料” 属于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严重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以货值金额20倍罚款。


化妆品风险物质


化妆品行业在我国是一个快速发展的新兴技术领域。不断涌现的安全事件时刻提醒着我们对化妆品的风险物质评估非常重要。化妆品风险物质全称为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8月23日发布的《化妆品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文件对化妆品风险物质进行了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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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唇膏中的苯酚以外,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了解常见的化妆品风险物质有哪些及其限量?


首先是关于微生物指标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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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关于有害物质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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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甘醇: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规定为禁用物质。

氢醌: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规定为禁用物质。

仲链烷胺: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规定原料中仲链烷胺最大含量0.5%

亚硝胺: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规定产品中亚硝胺最大含量50g/kg。

丙烯酰胺单体: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规定为驻留体类产品中丙烯酰胺单体最大残留量0.1mg/kg,其他产品中丙烯酰胺单体最大残留量0.5mg/kg。

甲醇: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版)中规定最大限值为 200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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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植物来源的化妆品原料,还涉及到农药残留。对于含有动物脏器组织及血液制品提取物的,应提交原料的来源、质量规格和原料生产国允许使用的证明。


如今化妆品的功能由简单的美容修饰逐渐向功能性方面延伸,出现了防晒、去皱、祛痘、美白等多种特殊用途化妆品。因而国家相关标准也在逐渐趋向严格、规范化,企业想要避免因为违法添加物而受到处罚,就需要在产品上市前对原料以及产品进行检测,进行科学化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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